前置条件:
1.照学校有关规定已完成立项、审批手续,并落实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2.采购申请已通过审批,审批意见为“电子卖场(央采)”“电子竞价(央采)”或“协议供货(央采)”。
办理流程:

电子卖场相关业务要求及咨询(辅助信息)
1.电子卖场,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建设的供采购人、供应商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采购事项的执行操作平台。
2.订单成交后,电子卖场系统自动生成具有唯一编号的电子验收单,作为政府采购凭证。成交经销商、电商应及时供货,并提供电子验收单。
3.供货合同由用户与成交供应商依据电子验收单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应与电子验收单一致。(请用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考虑到学校管理的要求,建议在合同内容中约定份数至少为一式四份,学校三份(用户、计财处、招标办各一份),供应商一份。
4.供应商应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含骑缝章),合同内容应填写完整。请用户仔细核对合同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持合同及电子验收单至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仅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电子验收单上加盖采购项目部门公章)。
5. 用户应根据电子卖场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对成交经销商、电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用户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成交经销商、电商付款。请用户留意邮件中的汇款识别码,线下公司转账、企业网银转账时需将此汇款识别码填写至电汇凭证的【汇款用途】、【附言】、【摘要】等栏内。

电子竞价相关业务要求及咨询(辅助信息)
1.电子竞价是指采购人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在线报价,按照满足需求的最低报价者成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形式。
2.成交后,电子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电子验收单,作为政府采购凭证。
3.供货合同由用户与成交供应商依据电子竞价成交公告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应与电子竞价成交公告一致。(请用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考虑到学校管理的要求,建议在合同内容中约定份数至少为一式四份,学校三份(用户、计财处、招标办各一份),供应商一份)。
4.供应商应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含骑缝章),合同内容应填写完整。请用户仔细核对合同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持合同及电子验收单至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仅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电子验收单上加盖采购项目部门公章)。
5.电子竞价的付款方式为先供货,后付款。货物验收由采购项目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凭《电子验收单》及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支付。请用户留意邮件中的汇款识别码,线下公司转账、企业网银转账时需将此汇款识别码填写至电汇凭证的【汇款用途】、【附言】、【摘要】等栏内。

协议供货相关业务要求及咨询(辅助信息)
1.协议供货,是指由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协议供货网上公告的供货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
2.由协议供货商出具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用户与协议供货商应签订采购合同,供货合同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应与货物订单信息一致。(请用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考虑到学校管理的要求,建议在合同内容中约定份数至少为一式四份,学校三份(用户、计财处、招标办各一份),供应商一份)。经用户签字后,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
3.供应商应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含骑缝章),合同内容应填写完整。请用户仔细核对合同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持合同及验收单至招标办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仅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验收单上加盖采购项目部门公章)。